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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的通知

返回列表 来源: 创始人 发布日期: 2022-07-26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办〔2019〕22号)、上杭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好2019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19〕1号)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全体师生心理素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全县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成率达100%,并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校教职工和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100%;

  (二)进一步加强完善上杭一中、上杭二中、上杭三中、上杭四中、实验小学5所学校的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的后续建设。其中上杭一中、上杭四中、实验小学必须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上杭二中、上杭三中、上杭四中3所学校要积极开展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三)上杭五中、第二实验小学、上杭职专、城东小学4所学校确定为2019年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创建学校。其中上杭五中、第二实验小学为市“三个一百”标准试点建设任务项目单位,应于10月底前按照《龙岩市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与评估标准》(附件1)完成改造建设任务;

  (四)南阳中学、才溪中学、明强中学、庐丰民族中学、龙田中学、实验中学、紫金中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城南小学、城西小学、临城中心小学、蛟洋中心小学、南阳中心小学13所学校为2019年(第一批)心理辅导室改造建设任务校,这些学校应于11月底前按标准完成心理健康辅导室改造建设任务。

  二、建设标准

  中小学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基本要求、设施设备配备、人员配备和服务时间安排、规章制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等建设标准详见《龙岩市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与评估标准》。

  三、规范管理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是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各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100%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思想道德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相结合,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校要按规定配备心理教育专兼职教师,逐步建立一支在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使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掌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

  (三)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刊校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校师生要100%知晓心理健康核心知识(附件2)。

  (四)加强特殊群体的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各校要重点做好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干预。特殊学校要针对特殊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以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的心理健康教育。

  (五)完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各校要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处理预案,认真应对可能出现的校园心理危机,建立从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到医院、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快速危机干预通道。要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积极做好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建档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根据本次任务目标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9〕19 号)要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请各校于10月15日前将上杭县(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报送县教育局政教股邮箱。

  (二)加强保障。各校要加大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的经费投入。市、县将对2019年4个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校和13个心理辅导室改造建设任务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三)明确职责。各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和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评估情况将作为市对县平安(综治)考评的依据,请相关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任务,指定项目建设专项负责人,以确保心理辅导室的改造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月25日前4个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校和13个心理辅导室改造建设任务校要向县教育局政教股报送工作进展;11月15日前上述17所学校要将完成任务的佐证材料报送到教育局政教股。此外上杭一中、上杭四中、实验小学3所学校要在10月25前要将2018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单位综合评价不合格单位的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佐证材料报送到县教育局政教股。

  上杭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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